永远爱你

【南硕】乌托邦(上)

文/铭殷


您请拿出祖传的那套圆润斑斓的景泰蓝茶具——对,就是摆在朱漆木玻璃柜里的那套。沏上一壶热气氤氲的玫瑰花茶,若是允许,再加点奇效甚多的合欢花。
在茶烟缭绕之中,请您听我将故事娓娓道来。
茶可能多了少许苦涩,失了点芳香,可最苦的终究是故事里的苦涩,落的却是这局外人的泪水。

落款:朴智旻,写于一九四五年春天。


001

上海是个华美的且富有传奇色彩的城市,在金南俊的眼里,它绝不亚于香港的任何一点。
传奇归传奇,多数的人的日子过得平凡乏味,像没有芳香散发的路边的野花。金南俊的故事,说来还是属于后者的,蓝墨染的、攀在大户人家院子栅栏上的浓蓝牵牛花。可我听了,也禁不住内心酸涩翻涌,着实可悲。
这大概就是这可悲社会中不可避免的可悲人生,不止他的故事是这般的心酸,酸溜溜的是这个社会,而他只能算是这盛世繁华中的一只蝼蚁。
金南俊和我讲他跟金硕珍的故事已是一年前的事情,药房后院的那棵合欢树也种了有一年了。
然而,一年过去了,还剩下的,只有我和这棵合欢树,以及他们的故事了。我想我定要把它们记下来,这是此时的我动笔的缘由。

雨滴敲打着玻璃窗子,脆弱的玻璃发出微微的呻吟,似乎是不堪一击的脆弱。那一击一击总是揪着金硕珍的心,生怕那玻璃碎了,让尖利的渣子如同一根根晶亮分明的锐箭般四处飞溅。
我当然是懂他的心,他就是怕在那细如发丝的琐碎小事上。
金硕珍那身灰色的爱国长袍不知穿了多少年了,像本陈旧的古书泛了黄,却竟是没有任何的破洞。架在圆润的高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也是如此,老旧但没有破损。
浓郁的药香在这昏暗的药房里蔓延开来,在光线触及不到的角角落落弥烂。当时我正忙着研磨晒干了的草药,金硕珍在药柜前抓药,他从不看暗红药柜上漆着的显眼的白字就能准确地找出需要的草药。
“智旻啊,”不一会儿,他抬起头看着我,左手还举着那本《本草纲目》,“你能不能出去帮我买点合欢花?”
我放下手中的研磨碗,细细地搓着手中里的草药碎渣,笑道:“你怎么老让我去买合欢花,其实不加也不要紧的。”
金硕珍顿了顿,但还是坚持要我去买:“要晒干了的。”
“等天暖和些,干脆在药房后院种一棵合欢树吧,上海这气候大概是能种的。”我建议道。
灰褐色的天像是在乌压压的云中均匀地掺揉了黄土,下着的雨也像带着颗颗粒粒的碎石与黄土,划伤了没遮伞的行人裸露着的脸。我伸出手,让丝丝绵绵的细雨从我的掌心滑过,撑上伞离开了。
待我出去后,再往下的故事就是金南俊告诉我的了。


002

药房的门咚咚地响着,起先金硕珍并没有在意,只是以为风雨在作祟,不禁连连摇头,嘴里嘟囔着“这雨还真是够大的”。
半晌,门外的人大约是耐不住了,推了推门,发现门被闩上了。他正打算离开时,金硕珍才手拿着书急急忙忙开了门。
是金南俊,穿着一身黑西装,露出亮白衬衫的领子。铮亮的黑漆皮鞋,戴着银制的机械表,除了那张东洋人五官的脸,完全就是个从英国来的洋人。
半个身子已经转过去的金南俊看见金硕珍开了门,笑容又重新溢上面庞,转过身来笑道:“我还以为你不在呢!”
“我没什么要紧的事儿要办,那都是在药房里的,”金硕珍说,“有要紧的事儿……那就交给智旻去办吧!”
语毕,二人都笑了。
“快请进来吧。”金硕珍说着,侧过身给金南俊让了道。
“几时要去剧院?明天若是还有时间,我还想去国泰看场电影。”金南俊问道,又撩起袖子看了看他那崭新的银表。
金硕珍回说:“你记性真不行,还说你在英国成绩非常好,我还就不信了呢。想去国泰看电影,那你也要记得住才行!”
金南俊被金硕珍这一说给堵得哑口无言,尴尬地搔着头,嘴角挤出难看的笑痕:“海莺在电话里讲得急,我没听清……”
“还找借口。”
说到海莺,是金硕珍与金南俊的青梅竹马,叫做乔海莺。她父亲去世的早,留下四个孩子,海莺是年纪最大的一个。早年在上海的小剧院里做龙套,日日夜夜忙于奔波,现在做了大剧院的名旦,家里的弟弟妹妹和那位老寡妇,倒是都靠她一人养着。从前的时候,金南俊和金硕珍,还一起跟着那海莺学了几年的京剧,到后来才分道扬镳,一个远洋留学读了西医,一个留在上海当了中医。
火炉上的暗金色铁水壶正烧着水,不一会儿便开了,沸水咕噜噜冒着泡,顶得壶盖上上下下直响,烧得通红的水壶漫出一股浓重的锈味儿。
金硕珍拿过破毛巾,浸了些冰水,将毛巾扔在水壶的柄手上。那冰水珠子掉落在水壶上,发出滋滋的声音,蒸发成稀薄的水雾,飘飘荡荡地盘旋而上,散了。
金硕珍站在药柜前,扫视着白漆小字,斟酌着要取哪味草药泡茶的好。想不出,只得问金南俊道:“想喝什么茶?”
金南俊不带犹豫地回说:“玫瑰吧。”
金硕珍忍不住咦了一声道:“怎么平时都选碧螺春,今天单挑着玫瑰了?”
“呵,也没什么,只是刚看完在《杂志》上连载了三期的张爱玲的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。”



003


“那篇文章我也看了,不过你知道的,我是一个古板的人,除了庄子的《逍遥游》,还找不出第二篇能令我这般痴迷的文章。”金硕珍一面说着,一面从药柜里抓出晒干了的天然玫瑰,蜷缩着的深粉色的一颗颗小花骨朵。

他把玫瑰放入茶壶中,一旁的水壶还从那尖细的壶嘴里均匀地吐息着,吐出一缕缕如青烟袅袅的水雾。将水倒入茶壶后,从壶中迅速溢出的爆发般的玫瑰花香,仿佛身置漫山遍野的玫瑰丛中,蹒跚着,飘渺着。

“一闻就是你藏了很久不舍得拿出来的好货,看来我以后要常来。”金南俊笑道,双手有些不耐烦地磨挫着,“你不是个古板的人,而是个古怪的人。”

金硕珍将倒好的茶捧给金南俊,又说道:“这话我还是原封不动的还给你吧。”

雨停后的上海是清澈透明的,满散着嫩绿草木的阵阵气息。然而这一天,都是在雨的冲刷中度过的。

以近乎于乌黑的墨青色的山为背景,其之上是霞红渐变为宝石蓝的天,如同热烈的焰火与冻住的冰湖的和谐交融。棉白的云似水中散开了的浓墨,向同一方向扯长、扯远,难以琢磨其形状;也有一部分似盘中的散沙,被风吹散了,泛着赤金色的淡光。

金硕珍是个注重细节的人——我一开始便说过了。即便雨停了,他也将一把朴素的灰色油纸伞搭在手臂上,慢吞吞地和金南俊散着步似的朝剧院的方向踱去。

身边三三两两略过的行人似乎都是朝着剧院的方向而去,议论着今晚的即将上演的《贵妃醉酒》。

金硕珍道:“《贵妃醉酒》我还不真不记得怎么唱了。”

金南俊道:“我记得有一段杨玉环的是这样的,”他缓了一口气,唱道,“独坐皇宫有数年,圣驾宠爱我占先。宫中冷落多寂寞,辜负嫦娥独自眠。——”咿咿呀呀,抑扬顿挫着,倒也像模像样。

金硕珍也不肯服输,说:“《贵妃醉酒》我不会,但我还是会《霸王别姬》的,”说完,便唱道,“自从我,随大王东征西战,受风霜与劳碌,年复年年。恨只恨无道秦把生灵涂炭,只害得众百姓困苦颠连。 ——”

金南俊又接着唱道:“枪挑了汉营中数员上将,纵英勇怎提防十面埋藏,传将令休出兵各归营帐。——”

二人都回想起了旧时的时光,也回忆起了十余年前的月亮,与此时皎皎爬上来的明月不同,在他们记忆中的月亮比这时的更显玉色,更加冰清,冻住了如敷了霜的夜。

人年纪逐渐大了,是不得轻易回想曾经的月亮,记忆中的梦好,只会因为岁月的洗礼与沉淀而染上骨子里透出的凄怆。

两个人,你一句,我一句,唱到了剧院门口,唱到了月亮上的蟾宫里。并不嘹亮的嗓音却唱响了整个夜上海,唱入了每个上海人的心窝里。



004


散戏了,夜也深了。

乔海莺用水拭去面部厚重的白粉,层层叠叠的浓妆被揭开,露出她那张白净的鹅蛋脸,直而小的翘鼻,浓而黑的靓眼,最令人心醉的还是她的柳梢眉。一身粉白相融的丝戏袍还未换掉,沁出的汗水让戏袍皱巴巴黏在后背上,依稀可见白净而微肉的后背。

指甲上红蔻丹裂痕斑驳,留了有一寸半长,细如水葱的手指还粘了些许白粉红粉,留在纤长的手指上是粉红佳人的模样。

正当她还在对着她的手左翻右看时,化妆间的门被人叩了几下。

“进来吧。”海莺幽幽地说着。

不用猜就知道是金南俊和金硕珍。

“今晚演的真不错,需要送你回去吗?”金南俊首先开口道,因为剧院里闷热,他的外套被他脱下来拿在手里。

海莺摇摇头,谢道:“不用了,我有事儿和硕珍讲,过会儿他会送我回去的。”

金南俊转过头去看着半掩在门外的金硕珍,对方只是垂着眼皮,抠弄着支在地板上的伞的伞柄。笑意盈盈,并不好看地挂在嘴角,向还在卸妆的海莺行了个小礼,没再看金硕珍便从他身边擦过,独自走远了。

金南俊走远后,海莺只是坐在镜子前,用指甲不停地划着台面上的红毡布,糙毛一簇簇地翘了起来,后来竟是给划破了。

她的心里,对金南俊筑起了一堵围墙,在某个方面将他排到了围墙的另一边。然而她不晓得的是,金硕珍和金南俊之间的线,是剪不断的。


他们在剧院的门口叫了一辆黄包车,海莺说一辆就够了。

摇摇颤颤颠簸不平的路,她只是挽着金硕珍的胳膊,倚靠在他的肩上。如此之近的距离,海莺还是能清晰地感受到,萧瑟的秋风从她和他之间细溜溜地钻过。

“你为什么要答应你金老太爷随口一说的……和我的亲事?”海莺问道。

金硕珍沉默了半晌,方才回答道:“你可愿意听我说真话?”

“你说吧,我洗耳恭听。”

“你认为我……有选择的余地吗?”

她当然不知道他说着说着却笑了,没有发出声响,只是咧开了嘴,却比哭还要难看。

金硕珍接着道:“我是个古板的人,也是个有始有终的人,不论是自己的选择,还是被人选择,我都会守着本分。至少最后躺在棺材里的时候,心问口,口问心,都要找不出一处可以被人挑剔的地方。”

海莺松开了挽着金硕珍的手,反过来贴在黄包车腻渍渍的黄绿色布罩上。车轮碾过一洼洼水坑,颠簸着,在煤油路灯下飞溅出孔雀开屏般的水花,泛着点青色的白沫。

她又开始在心里筑墙。



005



我厌倦冬雪,今年的初雪却偏偏来得早,可我并没能悟透着过早到来的初雪的含义。

我拉过一把木椅坐在小火炉旁边,蜷缩在椅子上。火炉中暗红色的焦炭静默地燃烧着,是无声的火焰花,也是静静流淌的岩浆。我伸出那双像被揉过的纸一般的手,汲取着那并不多的干燥的热气。

金硕珍倒像个没事人似的,还如平时那般坐在柜台前,用极纤的毛笔蘸取着他慢悠悠磨了老久的墨,是细腻的浓黑的好墨,溶在水里能像条没有无尽展开的墨色丝绸。

他面前摊着一张张大红色的请帖,写完后,他把毛笔架在一旁,一张张检查着是否少写了谁的名字。他从那众多的请帖之中取出两张,唤我过来道:“智旻,这一张给你,另一张……替我送去给南俊,行吗?”

当时的我并不晓得他们之间除了表面青梅竹马的关系之外,背后还牵着条如丝如缕的、不可告人的细线,也便一口应下了,借了金硕珍的浅灰油纸伞出门了。

我没叫黄包车,只是一路走到了金公馆的门口。路两旁是延展无尽的法国梧桐,谢了叶子,光秃秃的枝桠横斜交错着,张牙舞爪着,是磁蓝天空中的一条条冰纹。

从鼻尖呼出的气刹那间凝为了清晰可见的白气,我揉搓着我的头发,稀稀疏疏的冰碴子都被我搓了下来,冻着我那双通红的手。

金公馆那幢红砖灰顶的新式洋房是金南俊买下送给他老父亲的。当时这事儿还在上海传了有一段时间,毕竟他们家是出了名的大家族,有的没的的琐碎小事都能成为焦点,成为上海人茶余饭后谈论的中心点。

这金公馆里藏着掖着的秘密,谁晓得到底有多少。

我揿了门铃,这时却有一只手从后面措不及防地拍了我的肩膀,吓得我一个踉跄,勉强维持住了身子的平衡。一看,恰巧是金南俊,难得一见的穿着一身墨绿竹根青窄袖长袍,一字襟翡翠珠扣绒线坎肩。

“啊……吓着我了,正要找你呢。”我有些忐忑不平地喘着气说。

金南俊笑着推开了家门,侧着身示意我进屋:“外头冷,先快进来吧。”他瞧见了我手上的那把油纸伞,便接着问道,“是硕珍让你来的吗?”

“嗯。”进屋后,我把油纸伞立在了玄关的鞋柜旁。



006


“怎么了?有事儿硕珍还不自己上门来,又让你跑腿,不会不乐意吗?”金南俊一面问着,一面泡着茶。

我笑道:“我是在他那里做事的,不是享乐的,没什么乐意不乐意的事情。我就是来送个请帖的。”

金南俊停下了手中的动作,将紫砂茶壶缓缓放在紫木百龄花雕小桌上,他似乎猜到了些什么,确认似的语气说道:“金硕珍的……请帖?”

我从大衣内兜拿出了大红色的请帖递给金南俊,他的手颤颤巍巍地缓慢收回着,也以同样的速度拆开了缠着红丝线的请帖。

我本以为他会为青梅竹马的婚事感到高兴,他的脸却逐渐沉了下来,如同滴了墨的一杯水,由白到黑,由黑到白。

客厅里先是悄无声息的窒静,屋外传来的车轮辘辘,楼上传来的钟表齿轮摩擦的清脆声在我的耳边愈发清楚。我干咳了一声,激醒了默不作声的金南俊,他被震得一激灵,仿佛被冰泉从头顶灌入,清醒了,转而头脑又阵痛了起来。

他将请帖扔在沙发上,转身进了书房,翻箱倒柜地找着什么,后来才从书柜下方搜出了一张宣纸。他急匆匆地在砚台上倒了些买来的墨水,用毛笔挥挥洒洒地写了几个字,即使站在门口偷望着,我也能依稀辨认出他写的字:

为何执着于逍遥游

雪贴在窗玻璃上,便成了银烂的冰珠,我却紧张得出了汗,顺着鬓角淌到了颚下。

“智旻,”写完了那寥寥八字后,金南俊像个被抽空了棉的布偶,瘫坐在藤椅上,“你把这个替我交给金硕珍吧,对不住你,我想睡会儿。”


我走后,金南俊唤来了家里做事儿的张妈。

“去,把后院的腊梅都给我剪了,”他坐直了身子,正巧望见了朱漆木玻璃柜中摆放的景泰蓝花瓶,他指着那个花瓶,道,“插在那个花瓶里。”

张妈双手的指头相互扣着,惋惜道:“老爷,那腊梅才没开几朵,真的要折吗?怪可惜的。”

金南俊不免笑了起来,坐直了身子招呼着她过来,在她耳边低声说道:“太美好的事物,在这个仅有冬天的社会里,是活不下来的。终究只能成为陪葬品。”

张妈听了,惊慌了起来,原本相扣的双手在腰旁颤抖着,紫红色的干唇微微张着。片刻后,她便提着她那藏青色的袄裙小跑出了书房。

只剩金南俊独自一人后,他慢吞吞地踱到客厅里,抱起了那个温热的紫砂茶壶。他直接打开了壶盖,咕咚咕咚将那玫瑰花茶豪饮而尽,仅有几朵近乎要泡烂了的深紫粉玫瑰还沉躺在壶底,毫无生机。

金南俊的心被泡在茶水中,茶水失了温度,他的心也跟着冰凉了。

恍惚间,他松了手,紫砂茶壶从他手中滑了下来,破碎的声音响彻了死静的金公馆,一片片碎了的紫砂片是一滴滴落下的血泪。

“来人啊!把这地板给我收拾干净了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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